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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安交通管理业务 自助 系统V1.0(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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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已结束 挂牌开始时间: 2021-02-26 剩余时间:已到期
商品编号
202105707306657840
商品权属
代理
交易方式
独占许可
商品价格
¥ 5,000 元

店铺信息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电话 156xxxx8986
交管理业务自助系统违法自助处理模块定义了外部设备的API接口,集成了身份证识读、活体 检测、人脸识别、凭条打印、生成并采集电子影像资料、二维码缴费等功能,实现了群众在自助终端设备上进行道路交通违法处理、违法罚款缴纳和违法信息查询等交管业务自助受理。
经转让方确定,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基本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具备交管项目相关业绩证明,并提供2017年以来交管自助机销售合同不少于3份。
(2)商务要求。每次采购100套,并一次性支付全部软件许可费用。被许可单位无偿提供1套自助终端供科研所测试,并免费提供软件更新以及安装部署等服务。转化期为3年。
(3)技术要求:自助终端应符合以下要求:
1)硬件要求
a)主控单元:工业级工控主板,≥4核CPU,≥3GHz、内存DDR3≥8GB,固态硬盘≥64G,硬盘≥1TB;网口:1个100M/1000M,1个PCI槽;支持COM口、USB口数≥10,1000M网络接口。
b)集成外设:
显示触摸一体屏:≥19英寸 ,面板亮度≥250 cd/m2 (Typ.),点分辨率≥1440*900,对比度≥1000/1(Typ.),MTBF≥ 30000H,响应时间≤5ms。
身份证识读设备:符合《GA 450—201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
双目摄像头:集成人脸比对算法,具备活体 检测能力,使用人像照片、平面面具、3D空洞面具、视频等攻击手段进行活体 检测,攻击通过率为0;人脸比对算法的人脸检测正确比例大于99.9%;人像姿态矫正功能:系统可正确识别“侧脸”、“抬头”、“低头”人脸照片,对大姿态调整(在正沿空间x,y,z轴任意旋转不大于20°的人脸姿态样本中)的通过率不低于95%;对戴眼镜人脸照片的通过率与正常无遮挡人脸照片通过率相同,无降低。在室内环境下,进行1:1的人脸比对误识率≤十万分之一,拒识率≤5%,识别时间≤1秒。
电子签字设备:显示板≥3.95寸彩色TFT LCD,分辨率≥320*420,对比度≥500:1,亮度≥250cd/m2,感应方式:电磁感应技术,精确度≤±0.5毫米,压感级数≥1024级,通讯接口:USB/串口。
高拍设备:像素≥500万,拍摄速度≤1秒 ,拍摄幅面至少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LED补光灯,补光灯寿命:50000h以上,补光灯照度>=120lux。
热敏打印机:幅面宽度≥80mm,高速USB接口打印,集成串口,超高速打印,打印速度≥150MM每秒。
条码扫描设备:全向网状扫描/单线扫描(可选),遇错可自动重启,自我唤醒。
2)软件要求
系统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 7以上,浏览器≥IE11。
集成外设驱动:应符合转让方制定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硬件接口规范》
3)检测要求
正式协议签订前,自助终端应通过公 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
(4)后续服务:根据业务要求需要升级硬件的,应在需求提出后60日内完成。发现系统缺陷,需要修复的,应在10日内修复。升级和缺陷修复均应免费。被许可单位应承诺所销售产品的免费服务时限不少于3年。在产品发生故障时,应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
(5)鼓励销售政策:根据销量采取阶梯定价方式,每家受让单位一年内销量100套以内的按照挂牌价销售,销量在101套到200套之间的按照挂牌价的9.5折销售,销量在201套到300套之间的按照9折销售,301套以上的按照8.5折销售。
(6)本产品按套许可,许可单价为5000元/套。
商品类型 技术成果 项目阶段 批量生产 成果权属 独占
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 软件 Web服务与集成软件
交易方式 独占许可 权属人
公 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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